问题编号:[187597]
问题标题:cosplay用和弓
问题内容:您好,如果从日本将cosplay用的一把和弓(两米长,玻璃纤维或碳纤维制,不上弦,没有箭)托运(已咨询过ANA,可以托运)带回青岛,需要在海关进行申报么?如果需要申报的话是以怎样的名目来申请?
答:《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您在入境时,请走申报通道,并向海关如实申报。具体由入境地现场海关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