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9110]
问题标题:关于邮政EMS国际快递个人物品的问题
问题内容:请问我在7月29日有一个韩国发往哈尔滨的包裹,包裹里都是衣服,今天有EMS的电话我通知需要找通关公司报关,但是我在哈尔滨没有找到该类型公司,请问如何处理
答:您好,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以外国家和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照货物办理通关手续。根据2012年第15号的规定,您包裹内的衣服完税价格如应已超过1000元,您需按上述规定办理海关手续。按货物办理报关,需委托报关企业办理,在海关注册的此类企业较多,请根据自己需要选择,若不按货物办理报关,也可选择办理退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