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8974]
问题标题:贸易公司煤炭进口的资质
问题内容:请问:贸易公司可以代理进口煤炭吗?具体情况是:我司是一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公司,现接受一家具有煤炭进出口经营资质的收货单位的委托,代理煤炭的进口业务。该收货单位可以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那么问题(1)作为贸易公司是否有资质代理煤炭的进口业务?(2)进口申报时,报关单上显示双抬头(即:经营单位是我司,收货单位是许可证上的收货单位),是否可以?(3)煤炭进口有口岸限制吗?谢谢!
报关员考试网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1.企业应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开展进出口贸易代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经营单位”栏填报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特殊情况下填制要求如下:(1)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3)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收货单位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的名称,包括:(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2)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3.煤炭进口有口岸限制政策建议询相关许可证件核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