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555]
问题标题:代理维修物品清关
www.bgyedu.com问题内容:杭州海关你好!我司近来有一笔代理维修的新业务,具体是:当国外轮船到达中国港口,发现通讯导航设备坏了,他们会和日本JRC公司签订维修协议,日本公司再委托我们公司代为修理,但维修所需的零部件是由日本公司免费发给我们的,维修完毕后,我司将拆下来的部件返还给日本公司,后再向日本方面收取委托费。问题是:日本免费发给我们的零部件该如何清关?由于日本发给我们的零部件价值都很高,要按一般贸易方式申报的话,关税和增值税会很多,请问有那种方式可以免关税增值税?交保证金也可以。谢谢贵关的回复!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
答:您好!船用零部件进境时监管方式按“修理物品”申报,企业需缴纳全额税款保证金。维修完毕出境时,拆解后退运的零部件按进口时申报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以“修理物品(1300)”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并分项独立申报境内的维修费。货物离境后可凭出口报关单办理保证金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