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2596]
问题标题:从美国邮寄一台苹果手机价值649美元关于完税的问题
问题内容:朋友从美国寄一台苹果4S手机给我发票价格是649美元请问寄到南京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多少?还有之前有的快递要求收件人提供3C证明,否则无法报关,但这个证明个人是无法提供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按照上述规定,仅一台手机允许以个人物品方式通关,那为什么还要提供3C证明呢?之前我看别人的提问,我国手机类完税价格是1500元价格不相差3倍以内按照标准完税价格计算,这部手机的价格在人民币4200元未达到3倍标准请问海关老师要合法的接收这部手机需要什么手续?麻烦您详细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有关3C证明的问题请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咨询,不属于海关业务。物品行邮税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规定,手持移动电话的税率为10%,完税价格每台为1500元人民币,但是本表所列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完税价格请以海关业务现场的实际审核认定为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以海关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