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5612]
问题标题:关于手表关税
问题内容:我在美国亚马逊网站上买了二块精工的手表,送给我父亲和老公的,二块总价130美金,按6.5的汇率算,845元人民币,今天收到消息,说在上海海关被查验,需要交400元人民币的关税。我就想问问,总价才八百多人民币的手表,为什么要交四百元的关税,这个关税的收费依据是什么?不是少于1000元的可以免征关税吗?请给予答复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个人邮寄进境物品管理,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可以提供分运单号,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