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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个人物品通关的疑问[162122]

问题编号:[162122]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通关的疑问


问题内容:您好,我即将分娩,朋友打算送辆婴儿车给我,从日本给我寄过来,折合人民币大约800元,请问我这个婴儿车到了国内后需要征税吗?如果要征税的话,大约要征多少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邮寄个人物品进境,海关将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予以估定完税价格,对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和明确另估的物品,海关将参照有关物品的发票或香港市场、国内市场同类物品零售价格,按规定程序审定。 根据海关现行规定,(一)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二)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上的,需征收进口税。(三)应征进口税额=物品完税价格×税率。 婴儿车的税率是20%。若您是通过快递邮寄入境,有关快件寄送缴纳税费的问题,请与快件公司联系咨询,具体征税的有关情况也可以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联系电话:68841118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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