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4679]
问题标题:邮购图书的是否免税
问题内容:请问,国外网站邮购图书10册以内,自用,发货方式为国外网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161号令,第七条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还是根据海关验放原则,网购或者邮购属于商业性商品交易行为不属于个人邮递进境物品,应按照货物办理通关手续。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对对邮递渠道进境的印刷品、音像制品类个人物品执行161号令,即个人自用进境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海关予以免税验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署令[2007]161号)第七条规定: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二)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