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天津海关:牵引车用发动机是否按成套散件申报进口[170342]

天津海关:牵引车用发动机是否按成套散件申报进口[170342]

问题编号:[170342]


问题标题:牵引车用发动机是否应该按成套散件申报进口


问题内容: 我司准备在贵关申报进口一批牵引车用CUMMINS发动机,税号:84082010.90,该发动机属于87章车辆中的牵引车用,货物状态为整机进口,非拆散需组装,但是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9号关于成套散件认定问题中第一条:汽车各大总成(系统)中,车身总成(车门须与车体分离)、发动机总成、变速箱总成(或发动机与变速箱共同组成动力总成)、前后桥总成、车架总成、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以独立总成(系统)或者以独立总成(系统)的散件方式进口的,方可视为汽车成套散件的规定,我司申报进口的发动机是单独进口,是否应该按发动机总成进行申报,也就是按成套散件进行申报吗?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应按实际进口时状态申报,如是整台发动机,按发动机商品编码申报。谢谢!


上一篇:厦门海关:反倾销保证金转税及退还[170496]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