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拱北海关:一般贸易进口被立案[193906]

拱北海关:一般贸易进口被立案[193906]

 问题编号:[193906]

 问题标题:一般贸易进口被立案,导致加工贸易需缴纳保证金或保函

 问题内容:贵关好!我司为加工贸易企业,由于1票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问题被海关立案调查,现主管海关要求我司缴纳相应保证金或保函后才能批准我司的相关加工贸易备案业务,但海关保函告知书上填写的收取原因是: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依据是海关总署第195号令。 我司查看了海关总署第195号令中:第十五条 经营企业或者加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后予以备案: (一)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 请问此条规定是针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还是针对所有我司进口货物,包括我司的一般贸易货物?如果也针对一般贸易货物,那海关出具的保函告之书中的收取原因是否应改为一般贸易货物涉嫌走私、违规,而不是加工贸易货物。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海关保函告知书填写的收取原因是针对企业的,包括企业的相关货物。如贵司认为收取原因表述不准确,可向主管海关反映。



上一篇:上海海关:税则信息来源[193888]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