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0496]
问题标题:反倾销保证金转税及退还
问题内容:我报关行去年代理经营单位是“上海新发展”公司,从象屿保税区进口税目“37031010”相纸。去年经营单位向象屿保税区海关转付全额保证金,同时经营单位“上海新发展”通过网上付税的方式支付了未含反倾销税率的税金,网上支付显示支付成功。今年三月底“相纸”最终裁定下来了。象屿海关将经营单位之前交付到建行象屿支行“象屿海关帐户”的全额保证,全额转为关税、特别关税、和增值税。而去年经营单位“上海新发展”通过网上支付成功的那部份金额却没退还,这样是不是重复征收了关税和增值税。网付成功这部份钱我们要怎样才能申请退还。请您帮我们解达一下我们要怎样办理这业务。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我关在征收保证金前未打印该票货物的网上支付税单,且征保时该票报关单未放行,同时我关在对该货物进行征保操作时已对该票货物进行重新计税操作,网上支付的钱并未实扣。因此企业网付未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建议企业联系银行办理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