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681]
问题标题:货物被扣,送样检验
问题内容:我们货物在二连关口被扣,报关单号:070520120052154859,样品在8月17号采集,并安排送样至天津。至今已经半个月之久,毫无消息,沟通没有结果,所以在这里申请一下知情权。还望能在这里得到相关信息。期待答复,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呼和浩特海关
答: 你好。针对你提出的疑问我关答复如下:首先说明海关取样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海关具有取样的权力;二是取样化验的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关区的化验工作由天津化验中心负责,具体流程是由海关现场部门办理取样工作,然后将样品送到总关关税部门,由总关关税部门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天津化验中心,天津化验中心化验完毕后将鉴定证书反馈送检部门;三是该票货物送检的过程,二连海关于8月17日对该票货物办理了取样工作,并于当日将样品送往呼和浩特海关,到达呼和浩特时已是下班时间,18、19两日正逢星期六日,我关员在星期一将样品交与关税部门。经与总关关税部门了解,关税部门在收到样品后立即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将样品邮寄至天津化验中心,目前正在等待化验结果。在此期间该货物的报关员向我现场部门询问过化验情况,我现场部门也给予了耐心的解释,并与总关关税部门沟通,请其协助联系天津化验中心加快化验速度。鉴定结果反馈后我关将立即通知该报关企业办理下一步的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