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6654]
问题标题:关于关税和监管问题
报关员考试问题内容:尊敬的负责人 您好! 首先,请我让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在一家日本珠宝公司工作的一名职员。公司在日本东京秋叶原附近。 今年4月份,在北京开展国际珠宝展。我公司想参加这次的珠宝展。 因为首次参加,不怎么太了解海关的关税和通关方法。所以我代表我公司想请教以下几点问题。 1,为了参加这次珠宝展,我公司想极力推销日本的最新新款金银首饰等。 不过这些金银首饰等装饰品(包括黄金,白金,银,钻石等)通过海关的时候 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2,金银首饰等展示品的进口海关税是多少? 3,带宝石的金银首饰的关税和不带宝石的关税是一样吗? 4,这些展示品还需要增值税?具体是都少? 5,珠宝展结束后还要把这些首饰等装饰品邮到日本,这时还需要 出口关税吗? 具体的税率,增值税是多少? 6,对这些海关知识一点也不懂,查了很多网站也不太清楚。 通关时还需要把一个一个的产品包装打开检验吗? 我公司真心渴望您的回信。谢谢您合作!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展览会中用于展示的货物可以按照“暂时进出境”方式进行申报,完成通关手续。进口时请向口岸地海关申请,并提交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6个月)复运出境后凭出口报关单等相关单据办理结案手续。暂时进出境货物可免于交验许可证件,但需要《通关单》的须凭《通关单》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