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6724]
问题标题:关于成套散件的申报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关员您好我公司一般贸易进口汽车座椅调角器零件,有的时候国外供应商成套发送,我们就报调角器成套散件,使用商品编码9401901100。有的时候供应商不能按照成套散件发送,比如有的时候发送整个产品的组成件40%,50%,或者是60%,70%,80%,90%怎么申报那。据我自己了解只要是进口零件最后组成成品,不论是在同一个口岸,还是在不同的口岸进口,反正最后是组成成品的都要按照成套散件征税,如果我司当时进口的时候没有按照成套散件进口,最后海关稽查发现,是进口整套散件后进行组装在国内销售,会要求我司补交关税增值税对吗?如果我司每次进口的比例不一样,但是都报成套散件的话,每次申报的价格又会不一样,这样海关会对我司的申报价格产生质疑,这样我司应当怎么办理通关手续哪望百忙中给予回复谢谢
报关员培训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进口货物申报时,以货物的实际报验状态归类,如果进口货物包含主要部件且价值占比超过一定比例,可按成套散件归类,根据归类如实申报价格并确定税率。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货物实际情况后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