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2859]
问题标题:手册进口
问题内容:我司在办理进口时 由于疏忽把手册号写错啦 导致另一本手册在进口很困难 我司能否申请海关删单重报 我司应走怎样的程序 (这票货物已经放行) 海关能否准予我司删单重报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二)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三)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四)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五)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六)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进口货物放行后申请删单的,适用报关单修改或撤销的审查程序办理,应严格遵循行政许可程序规定。鉴于你司未提供详情,建议直接咨询现场海关删改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