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5982]
问题标题:关于免税进境加工复出境的请教.
问题内容:我司是一家生产自动扶梯及其零配件的外商独资企业,现国外客户有一批扶梯零件,欲委托我司在进行简单加工后再出口给他们,我司只收取加工费,问题如下: 1:该批扶梯零件不是我司出口给他们的,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免税进境加工复出境; 2:我司既不是进料加工也不是来料加工企业,只能以一般贸易形式办理进出口,这种情况下我司能否承揽这项业务? 3:若可以,出口时候的申报价值应为多少呢?是“进口申报价值+加工费”吗,还是必须和进口申报价值一致呢? 4:我司收取加工费用应该怎样收取? 还请不吝赐教,不胜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报关员培训答:1.若某企业作为经营单位委托贵司进行加工,可以按照加工贸易有关规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具体审批情况请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咨询; 2.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有关情况请具体咨询口岸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