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7789]
问题标题:进口装货港与通关单国家比对的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 进口通关单的贸易国别与报关单上的装货港口进行系统比对吗?一票货如果从智利起运到韩国釜山换船后运到青岛,那么起运国我报智利,装货港我报韩国的釜山,这样可以吗?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Bgyedu.CoM答:根据《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7年第68号关于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公告 》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报关单的起运国应与通关单的输出国家或地区一致,并不比对装货港。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关于装货港和启运国的规定,启运国(地区)填报进口货物启始发出直接运抵我国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国家(地区)。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进出口货物,如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国(地区)作为启运国(地区)。装货港填报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因此,如你司进口申报时,装货港应报韩国的釜山,如在釜山未发生商业性交易,则启运国应填智利,否则,应填报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