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船未抵港,船公司更改挂靠码头,已经放行的报关单,该如何处理?[136536]

船未抵港,船公司更改挂靠码头,已经放行的报关单,该如何处理?[136536]

问题编号:[136536]

问题标题:船未抵港,船公司更改挂靠码头,已经放行的报关单,该如何处理?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一名报关员,10月20日申报出口一票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口岸是4218,并且在当天放行。今天客户通知我,船公司要更改挂靠码头,船公司负责将所有的货物统一从青开发区移动到招商局码头,在这种情况下,报关单该做如何更改,需提供什么单据?盼早复,不胜感激!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该货物需持港务局开具的《未出运证明》至申报地海关办理删单退关手续。报关单删除后到黄岛海关物流监控科办理《移动证》,持《移动证》至港务局将货物移动出QQCT并将货物运入招商局码头,有运抵报告后重新刷卡申报放行。如果该货物为集装箱货物,报关单出口口岸应申报为4214,如为散货货物出口口岸应申报为4258。


上一篇:上海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期限问题[136715]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