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8704]
问题标题:进口成套散件后不合格零配件的返还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进口成套散件后和整套设备后,在国内组装时或用户使用时发现个别配件存在质量问题,为了及时的解决问题,我公司会及时的先按一般贸易进口这些零配件,不合格的零配件稍后返还给国外供应商,但是最初我们进口报关单只是列明成套散件一套,如果需要返还其中的一些配件给国外,不需要申请原进口退税的情况下如何申报?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可以按无代价抵偿方式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向海关申报办理无代价抵偿货物的进出口手续。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监管方式为“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