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9478]
问题标题: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二手船舶剩余油料征税问题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部分海关反映进口二手船舶剩余油料的税收问题尚无明确规定,我公司需要进口二手船舶,不知道船上剩余燃料油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8号)的规定审价征税?具体的文件,哪里可以看到?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进口后用于国际航行的二手船舶,免征船舶邮箱内剩余油料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进口后用于国内航行的二手船舶,其剩余油料无论是否包含在船舶总价内,均十位船载货物,按照《审价办法》的规定估价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