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进口汽车时的新车认定条件[142204]
问题编号:[142204]
问题标题:进口汽车时的新车认定条件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从境外进口汽车时,海关以什么标准来划分新车和二手车?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二)未经使用,但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三)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四)新旧部件混装的;(五)经过翻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