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1665]
问题标题:天竺综保区等特殊监管区域能否办理修理物品报关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原通过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出口到国内客户的货物,现根据客户要求需返回进行检测,检测后出口到国外客户指定的国家,并收取一定的检测费。由于手册已经核销完毕,无法以“进料成品退换”的方式进口。不知能否以修理物品的方式从天竺综保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押保证金进口,检测完毕后再出口到国外,并退回保证金。如果以上方法不可行,这种情况下的返修该如何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烦请给予指导意见。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该公司的描述判断,该公司为国内保税企业,货物应为通过天竺综合保税区办理物流(一日游)通关手续的货物,货物的卖方为国内保税加工企业,买方为国内用户。该公司若办理相关货物检测业务,可直接在区外办理,检测完毕直接从口岸出口到国外,也可通过综保区的物流功能先入区再出境到国外。此业务双方企业签订检测合同即可在区外完成,货物无需再通过综保区办理物流的逆向操作。以“修理物品”的监管方式从天竺综合保税区办理押保进口手续的前提是货物应为区内保税货物,相关货物需按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以一般贸易出口的要求办理出口入区手续,该货物能否办理相关手续需具体到货物才能判断。另外,根据海关总署令191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申请在保税港区内开展维修业务的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保税港区主管海关登记备案。区内企业所维修的产品仅限于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售后维修,维修后的产品、更换的零配件以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物料等应当复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