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4822]
问题标题:进出境物品修理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有一批液晶显示板(9013803090)出现问题,现委托台湾的一家公司为我司该批货物进行修理。按照修理物品(1300)进行申报出口。需出境修理物品为我司在国内购买的显示器的重要零部件,请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请问是否需要到商检局或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盼复。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答:申报手续同一般进出口手续,提供发票、装箱单及所需监管证件等材料,具体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三章第四节。凡属《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列名的进出口货物,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