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3985]
问题标题:护肤品进口
报关员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想以来料加工的方式从日本进口小袋装的身体乳,每包大概10ml左右,塑料袋包装的(类似于国内袋装洗发水的包装),进口后我们另外在国内采购塑料制的指甲锉,每一个指甲锉和一包身体乳包装成一个礼盒包装,再出口到日本,发到日本后是作为日本化妆品柜台的赠品赠送给顾客的。请问这种方式能否做来料加工,如果可以的话身体乳进口报关的时候除报关必须的常规单证外需要额外提供什么证明文件吗?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是否可以开展来料加工的审批权在商务主管部门,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及其各区县机构,海关凭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企业加工生产能力证明》办理合同备案。如果按照来料加工报关,无须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