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2490]
问题标题:暂时进出口货物如何办理留购
问题内容:我司于2008年6月6日办理了一票暂时进出口货物,货物一直处于测试使用,由于产品的性能检测比预期的时间要长,我司先后共办理了三次延期,每次延期为6个月,由于我司于海外协商,对于产品最后的测定结果会在2010年10月左右才能出来,所以我司又需要向机场海关办理延期,但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货物只可以延期三次,之后就需要办理留购转税手续。这个留购办理是不是还需要其他什么申请表格吗?在中国海关网上有吗?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暂时进境货物留购须经原暂时进出境申请批准海关核准。具体报关手续请询原批准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