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5708]
问题标题:查验
问题内容:我司于6月6日报关的一票单子报关单编号222920100791917263遇到查验,在所有查验作业完成后,我们将查验的费用发票复印件扫描给货物的发货人。发货人有质疑,声称海关查验是不需要费用的。所以,麻烦海关老师能够解答我们的下面的问题: 1.此票货物报关单编号222920100791917263是否遇到查验? 2.在我们得到的查验费用的发票中有:查验劳务费、封志费、掏箱费、开门费,这些费用是否属于可以归入《海关总署第138号令》的第十七条的费用明细呢?? 3.发货人因为在上海港已经查过很多票了,她不能理解反复查验的原因,询问:查验的结果是什么?货如果没有问题,为何频繁查验? 盼复!以便我们可以很好的和客人解释!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138号令第十七条 海关在监管区内实施查验不收取费用。对集装箱、货柜车或者其他货物加施海关封志的,按照规定收取封志工本费。因查验而产生的进出口货物搬移、开拆或者重封包装等费用,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可向港区等物流单位确认,并且这些费用不属于138号令第十七条的费用明细。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一定比例的查验,按具体的货物在实际监管过程中不同环节的具体监管需求,实施人工布控查验和系统随机抽查。应不会存在对同一批次的货物无目的的反复查验的情况。感谢您对上海海关查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