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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关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界定问题的再提问[125930]
问题编号:[125930]
问题标题:关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界定问题的再提问
问题内容:你好。前些日子承蒙关注,详细回答了我所提问的关于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界定的询问。细读之下,仍存不解,还请进一步释疑。既然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是由有关部门联合界定的,那一定有清单的存在。出于课题研究的需要,是否可以提供这样的清单?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由于“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所涉商品众多,且各有分项产品,如机电产品下分“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和“电器及电子产品”等等,并且每年根据HS税号的变动会随之更正,因此该2大类产品的对应商品清单较为具体且税号数量庞大,在本回答中无法提供该完整清单。请参阅《海关统计实务手册》(2009年版)一书中第206至208页、第221至223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