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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一般贸易进口电池散件的归类原则

问题编号:[104824]

问题标题:一般贸易进口电池散件的归类原则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一般贸易进口手机电池散件的归类,进口手机电池的散件达到多少时,按整块电池进口?是否有相关书面文件?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733)归类决定书的规定,锂离子充电电池一般由三部分构成:电池芯、充放电保护电路板、五金或塑料外壳。该锂离子电芯是电池的主要部件,呈长方形块状,不锈钢外壳,未配带充放电保护电路,不能进行充电及放电,用于制造手机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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