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8526]
问题标题:贸易方式报错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客户有两个合同,A合同为一般贸易,交期为2010年7月,B合同为进料加工,交期是2011年1月。因为B合同为A合同的翻单,数量金额均相同。7月份出口A合同时,由于我司单证人员操作失误,报关时误将所有B合同的信息输入,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现在货物已出运,想请教一下能否向海关申请更改贸易方式,将进料加工改为一般贸易,以免影响B合同加工手册的核销。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 贵司上述报关单贸易方式申报错误的情事,是你司由于自身工作失误造成。建议贵司向申报该报关单的主管海关说明具体情况,海关根据贵司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