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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1%磷化氢氢气混合气归类问题[189225]

 问题编号:[189225]

 问题标题:1%磷化氢氢气混合气归类问题

 问题内容:1%磷化氢氢气混合气,用于我司8.5代薄膜晶体管显示器生产。 1%的磷化氢气体高温裂解后,磷进入非晶硅薄膜,形成N型非晶硅半导体。其中99%的氢气是起稀释作用,因为PH3重于空气,H2轻于空气,使用过程中便于H2逃逸,不影响PH3的反应。针对此产品归类,是按照磷化物归入2848000090,还是应归入3824909990的未列明化工产品,请帮忙确认,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网上信息了解有限,商品归类工作本身就很复杂,建议您查看201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等工具书,按照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实际情况请以现场海关审核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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