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022]
问题标题:分批进口设备报关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进口货物是一套设备,但由于船东的关系,货物被分两批发出,导致货主无法按整机报关作为固定资产,报关方式是一般贸易进口。想请教一下,是否可以通过保税区或物流园保税进口(或转关)合为一套设备,再以整机设备报关进口,不知是否可以?如果可以,这样对我们的收汇会不产生影响?期待您的回复!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汇问题不属于海关职责范围,建议你司咨询外管部门。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号的,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填报一并归类后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填报一并归类后商品的规格型号。成套设备、减免税货物如需分批进口,货物实际进口时,应按照实际报验状态确定数量。因此,进口货物报关时,如是分批进口的,则应按进口时的实际报验状态归类并向海关如实申报。其他具体问题,请向现场海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