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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暂时进出口货物息[116783]

问题编号:[116783]

问题标题:暂时进出口货物

问题内容:你好,请问我们客户要出口一批货物是用于国外开展会用的展式木框架,开完还要运回来的,我们应该报什么贸易方式,需要有些什么资料,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若所述展式木框架为展览会中使用的货物,监管方式可按“暂时进出货物”申报。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一)合同;(二)发票;(三)装箱清单;(四)载货清单(舱单);(五)提(运)单;(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七)进出口许可证件;(八)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海关应当留存进出口许可证件的正本,其余单证可以留存副本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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