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6137]
问题标题:租赁进口旧机电设备手续咨询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北京一家外资企业,现自用需要,准备从国外租赁进口三台旧机电设备,在国内使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将退还出口回国外,现在想咨询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办理的流程,机器进口后在国内的使用地是否有限制(机器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流转使用),使用完后出口地是否有限制,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无论是“租赁贸易”(租期在1年及1年以上)还是“租赁不满1年”,在单证控制条件方面均参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规定,申报进口租赁货物时,应当向海关提交租赁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租赁进口货物自进境之日起至租赁结束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不同租金支付方式,缴纳税款。至于对租赁货物的国内使用地及出境口岸并无特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