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9265]
问题标题:贸易方式错误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有一票从天津口岸海运出口的拼箱,按一票一般贸易报的关,已开船。整理单据时发现此票货里有一部分货是进料加工的,出口时应按进料加工复出口报关的,是要核销手册的。现在出口申报的贸易方式有错误,可以做删单处理再以形式报关的方式重报为AB两票可以吗?如果可以我们都需要提供哪些单据,或应该咨询天津关哪个部门。谢谢,盼复!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由于不了解实际申报的情况,请您联系天津新港海关接单处出口三科(办公电话:022-65307028/7298)咨询办理。可参阅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3号) (令〔2005〕0143)。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