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9285]
问题标题:免费提供设备贸易方式
问题内容:关员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现韩国本社想将一套旧机电设备免费提供给我公司使用,现请问贸易方式如何申报?如果HS编码不涉及到监管证件,是否需要提供旧机电产品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设备系外商免费向境内加工贸易经营单位提供加工生产所需设备,境内经营单位不需要支付外汇、加工费或差价偿还。建议按“不作价设备”手续申请办理,否则请参考按“一般贸易”进口。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37号联合公告,列入目录内的需要提供旧机电产品许可证,另,旧设备均需要提供入境货物通关单(注明为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