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1529]
问题标题:第三方贸易方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是否有效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广州市一家生产型企业的报关员,今年4月我们公司在广州机场海关申报了一批从德国进口的台湾产的货物,德国供货商提供了德国官方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证明该批货物是在台湾产的,我想请问下这种第三方贸易国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是否为有效的通关文件.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对于这种情况,进口企业应提供原产国出具的该批货物原产地有效证明以及从原产国输往第三方贸易国的有关商业、运输单证。否则,即使由第三国官方机构对该货物的原产地进行证明,海关也无法确认货物原产于德国。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