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退换货物
问题编号:[108813]
问题标题:退换货物
问题内容:您好,我咨询个问题。我公司07年出口给巴西客户几种产品,其中一个产品客户声称从进口就无法使用,后因人员变动等情况,到最近才达成退换协议。就是他们把那件产品退回来,然后我们再出一台新的给对方。请问我们可不可以走维修进口(临时进出口)的报关手续? 还是以一般进口然后再一般出口进行?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郑州海关
答:你对你公司出口产品表述不明,现在我们分情况解答:!、如果你是进料出口成品退换: 手册仍没有核销结案,可以进行成品退换。进料加工出口成品因品质、规格或其他原因退运进境,经加工、维修或更换同类商品复出口的,监管方式为"进料成品退还"。进料加工货物出口应按"进料加工对口合同"的有关内容执行。此种情况不能以修理物品方式申报进出口。 2、如果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纳税义务人应根据合同具体条款确定贸易方式,维修合同或原出口合同含保修条款则应按修理物品申报,如根据质量不符退运协议或更换协议,则应按照退运货物或无代价抵偿申报。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境修理货物的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并向海关提供进口税款担保或者由海关按照保税货物实施管理。进境修理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以上答复 仅供参考,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电话:0371-65599620我们将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详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