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2168]
问题标题:有关样板进口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是一外资企业,主要是加工生产及销售通讯产品,是属于国内生产加工。现美国客户有些样板要寄过来,包括5款笔记本电脑电池及作测试用的5台不同型号的手提(附发票)。有几个问题想了解: 1,这些样板的进口手续程序如何? 2,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和关税? 3,是否为不作价设备?关税多少?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monica2010:您好!对您的提问答复如下:1.对于供订货参考的货物样品,如果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应以“货样广告品A”向海关申报;没有进出口经营权,则以“货样广告品B”向海关申报.2.货样进口办理海关手续时,请递交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3号)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3.进出口货样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并且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以下的,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以上的,征收超出部分的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