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3672]
问题标题:手册报核所需时间
问题内容:我司现有一本电子手册核销,如果今天报到当地海关,能否在一周之内核销适宜全部结束,补税的单据能不能到达企业?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海关应当自受理报核之日起30日内予以核销。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延长30日。----参阅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8号) (令〔2008〕0168)。由于不了解实际情况,无法准确答复。建议您联系实际办理核销手续的主关海关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