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7453]
问题标题:进口保税料件冷轧不锈钢板做电热水壶,备案做手册时按实际工艺单损耗报办不了?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进口保税料件编码:72193500,冷轧不锈钢板/NTKD-11/厚度0.4MM,宽大于600MM;编码:72193400,冷轧不锈钢板/NTKD-11/厚度0.5MM,宽大于600MM;编码:72193400,冷轧不锈钢板/NTKD-11/厚度0.6MM,宽大于600MM;料件用于做不锈钢壶身,根据我司实际工艺的单损耗分别为:0.3072/35.69%,0.2952/31.39%,0.306/37.86%,0.2/37.48%,0.184/37.5%,在把资料提交海关办理手册备案时被告知根据国家规定,不锈钢损耗不能超过30%,但我司技术人员提交的资料是按实际计算的,那么如何才能办理该手册呢?是按规定变更损耗为30%以下保持原来的单耗不变;或把损耗变更为30%以下且相应调整单耗?请问关于不锈钢国家规定不能超过30%有相关的公告嘛?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对于冷轧不锈钢板制的电热水壶,海关总署已经下发了电茶壶加工贸易单耗标准,不锈钢板损耗标准上限值为30%;具体的手册单耗备案事宜,请咨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