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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关:舱单品名与申报品名不符

问题标题:舱单品名与申报品名不符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工作人员:您好!我司于04.06日进口一批产品,申报品名为流量表。但是我司的的货代通知我方,在报关过程中,电子舱单申报的品名与我司报关使用的品名不符,要求对我司进口的货品进行查验。我司想询问如下内容:
1.我司如何能够确定货代提供的理由的真实性,我方通过哪种方式可以查询到海关的电子舱单?
2.大连海关,现有舱单的申报,是以哪种形式申报,电子舱单,还是纸质舱单,还是电子舱单与纸质舱单并行?
3.海关的舱单信息,我司是否可以查阅?
4.关于海关的查验,我司能否知道查验的原因?或是到海关问询或查阅查验的相关原因与信息?
5.海关对于货品的查验,是否是以口头通知为主?而不出具书面要求?
6.查验通常在哪一环节进行,不同的环节会以那种形式通知给收货人,或其代理? 烦劳解答上述问题,深表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大连海关

答:1、企业可以通过口岸物流网查询舱单信息,或到现场海关舱单管理部门申请查询舱单信息。
2、目前大连海关对于舱单数据的申报,要求是电子舱单与纸质舱单并行,运输工具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并递交纸质舱单数据。
3、企业可以申请查阅海关的舱单信息。
4、海关实施货物查验是验证单货是否相符的手段,是否查验及为什么查验在实施查验前属于海关机密,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查验之后,对于查验情况及查验结果,相关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应在查验记录上签字确认。
5、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查验前,应当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场。对需查验的货物,海关在实施查验前签发《海关查验通知书》,通知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做好查验准备。
6、查验是海关法赋予海关的一项权利,海关在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的任何环节,都可提出对货物实施查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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