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2012]
问题标题:属地申报 口岸验放
问题内容:海关同志,您好!我们是天津的公司,AA类企业,今年9月份会在佛山南海区建立分公司,但是分公司没有进出口权限,会以天津总公司的名义进口产品。据我们所知海关有一个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制度,但需要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有结对关系。我们的属地海关是天津西青海关,准备进口的口岸海关是佛山南海海关,请问这样能否进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操作,需要注意些什么。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tfdatj: 您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守法水平较高的企业,在其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AA类及A类企业均可向所属直属海关提出申请,提交《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企业申请书》和《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并获得海关批准。对因海关规定或国家许可证件管理,须在属地或口岸进行申报并办理验放手续的进出口货物,不适用于“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您可以查看《海关海关总署2006年第43号关于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公告》。在实际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时,应以口岸海关的解释和审核为准。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