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关于出口关税完税价格认定问题
问题编号:[104789]
问题标题:关于出口关税完税价格认定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老师:您好!我司有一批货出口到出口加工区内,向海关申报时的价格为1200美元/吨(单价按国内价格8220元折美金1200美元/吨),该货物的出口关税为75%,主管海关在审单时,认为其申报价格应按原申报价格加上关税部分再进行申报,请问这样是否正确,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其中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出口关税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