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公司想自行出口和报关?
问题编号:[108442]
问题标题:
1.本公司想自行出口和报关?
2.我们公司想在海关把商标做备案。
问题内容:
1.本公司想有出口权,所以想自行出口和报关,而我已经在你们的海关部门注册备案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那我还要到哪个部门办什么手续才能自行出口和报关呢?
2.我们公司想把商标在海关注册备案,我要怎样做,到哪个部门去办什么手续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你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各个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办理本企业的报关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应向海关总署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和具体要求请自行查阅前述第六、第七条的规定。政法司知识产权具体负责备案事宜。你公司可通过“中国海关”互联网站“知识产权”栏目进行网上申请。申请过程中有不明事项可致电政法司知识产权处010-6519548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