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8490]
问题标题:关于暂时进出口
问题内容:我司有货物出口,但其中的外包装是可以循环使用的,我想申请暂时进出口,先出后进,想请问一下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还有要不要出保证金的?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57号) 第十二条明确:ATA单证册持证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ATA单证册正本、准确的货物清单以及其他相关商业单据或者证明。 非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57号) 第八条明确:ATA单证册项下暂时出境货物,由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总署提供总担保。 除另有规定外,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要求向主管地海关提交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