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咨询进口食品业务
问题标题:咨询进口问题内容:尊敬的官员:您好!在这里想咨询一下一项进口食品业务。某奶粉公司委托我司进口由美国某奶粉公司代加工该奶粉公司产品的奶粉(牌子为该公司),那么进口时需要该公司对我司的商标授权吗?另外,是不是所有的预包装食品都要做标签审核(因为该产品已经有在黄埔口岸进口过)?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如你公司进口的货物所使用的商标专用权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你公司应当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在进出口相关货物时,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知识产权权利人已在海关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并将你公司列为被许可人的,则无需每次都向海关提交授权资料。如有疑问,请致电法规处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电话:020-82130380、8213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