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软件以网上传输方式出口的报关流程
问题标题:软件以网上传输方式出口的报关流程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软件如果选择以网上传输的方式出口,我们该如何办理报关手续?目前已在深圳贸工局作了合同登记。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你好!软件出口可采用“海关通关方式”或“网上传输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软件出口企业在对外签定软件出口合同后,须在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的MOFTEC网站上设立的《软件出口合同在线登记管理中心》上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1、对有物质介质并采取通关方式出口的软件出口企业到海关办理软件出口报关手续时,应出示《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生效的《软件出仁合同))(正本)和外汇管理局发放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依据海关监管规定等办理相应的通关手续。
2、对于通过网上传输的软件出口,软件出口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收汇后持《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正本)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收汇手续,银行在“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对《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的有效性、软件出口方式等核查无误后,予以办理结汇或入帐手续,并出具《软件出、口已收汇证明》。可查阅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了解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