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2238]
问题标题:出口报关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想问问是不是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样品件都要一对一报关,填写报关单,如果公司暂时没有出口权,是不是可以找代理公司来办理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3号(关于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监管有关事项)规定,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否免费提供,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规定审核验放。此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实行。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