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2890]
问题标题:退运垃圾货物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你好。我们向菲律宾采购了800吨木薯淀粉,但卖方发过来的“淀粉”确是洋垃圾。目前我司已经拆箱,并经海关商检。请问老师以前有过这样的案例吗?我司应当如何进入退运手续,如果卖方是皮包公司的话,我们能退运成功吗?请老师指教,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一、直接退运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4500”),指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有关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因海关责令或有正当理由获准退运境外的货物。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 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贵司可根据所进口的货物的实际申报状态选择相应的监管方式予以适用。二、贵司在问题中提到“并经海关商检”,具体是什么情况下的海关查验或者商检检验检疫,现在货物的具体状态如何,请予以明确。鉴于贵司的进口货物可能存在的多种通关状态,我们建议您直接电话咨询0592-2355139。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