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4581]
问题标题:留学生自用车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在加拿大留学的学生,想请问如果将自用的汽车带回国是否能够免税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海关总署令第1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第四条,“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进境本办法所附清单(见附件2)范围内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免税验放。上述人员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从境外运进自用机动车辆1辆(限小轿车、越野车、9座及以下的小客车),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征税验放。”必须是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才才可带进自用汽车,每人只能带一辆,同时必须征税进口。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